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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水质抽检8家游泳场所不合格发布日期:2024-04-23 02:09:38 浏览次数:

  6月8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向社会公示昆明市主城五区、安宁市和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5月份游泳池水水质抽检情况。本次共对90家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8家,合格率91.1%。

  据了解,此次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2019)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游泳池水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值等指标。

  针对5月份抽检不合格的8家游泳场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责令8家游泳场所立即改正。要求各游泳场所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找出游泳池水管理薄弱环节,加强水质管理,及时整改,确保游泳池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目前正值夏季,昆明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游泳场所监管工作,按照“谁发证,谁监管”原则,加强游泳场所日常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游泳场所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升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质量,保障市民健康权益。同时,要求游泳场所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清洁消毒,确保游泳场所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游泳池水自检和消毒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游泳池水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游泳健身环境。(徐婕)

  大肠菌群144.5,检出;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1.9倍;游离性余氯低于国家标准